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对外加挂市机动车维修管理处、市出租汽车管理处牌子),副处级事业单位、下辖运政稽查大队、出租车管理大队和长乐机场运管所;行使市交通局对本地区公路运输行业管理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决定。
二、制定辖区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按规定权限起草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实施行业发展各项宏观调控措施。
三、行使道路客、货运输(含城市出租汽车客运)、搬运装卸、机动车维修(含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运输服务业(含运输代理、搬家公司、客运站及售票点、营业点、营运车辆停发车场)、汽车租赁业的行业管理职能。
四、受理危险品货物运输经营、跨2个县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许可,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核等行业管理。
五、全地区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的管理。
六、负责全地区全行业的道路运输稽查、市区交通运输整顿和110交通社会联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实施行政处罚。
七、负责全地区行业统计和相关单证发放管理。
八、负责从事道路运输业从业人员(含营业性运输驾驶员准驾证,汽修技工上岗证,汽车检验员上岗证,乘务员、出租车驾驶员、搬运装卸上岗证)的培训发证管理工作。
九、负责运管费征收和行政处罚罚没款的收缴入库工作。
十、对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执法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对全地区运输安全管理进行检查、监督、指导。
联系人:何国明 郑宏
联系电话:83332652 83337510
单位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国货东路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