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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甘洪路拓宽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门户网站 www.fzjt.gov.cn   2010-07-21 08:29   发布机构:市交通局
一、工程简述
本工程起于杨桥路——洪山桥交叉口,途经梅峰路、梅亭路、原厝路、东北三环甘洪路连接线,终点位于闽侯永丰。道路全长4.16km,规划红线宽度为4080m,为城市Ⅰ级主干道。道路设计车速为50km/h,路面为沥青砼路面,路线交叉采用平面交叉。工程建设总投资54546.31万元,共需征用土地222.4亩,拆迁范围涉及民房、学校、工业厂房及部队驻地等。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给排水、综合管线、路灯照明、交通及绿化等,预计20109月动工,201112月完工,由福州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经工程线位调整,甘洪路拓宽改建工程线路绕避闽江北港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从福州西区、北区水厂取水口下游100m至文山里水文站共约1400m),但因自然条件限制有部分路段确需纵跨闽江北港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从文山里水文站断面至永丰村桥头浦里排涝站断面共约1060m)陆域范围。该工程建设将采取不外排污废水等环境保护措施,减免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并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二、工程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概述
(1) 环境空气影响:施工期采用商品混凝土,不设置水泥、沥青混凝土搅拌站,施工扬尘对沿线施工场界外100m范围的居民点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运营期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轻微。
(2) 水环境影响:施工人员租住民房,不设施工营地,少量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施工期不外排污废水;运营期采取措施避免初期径流雨水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施工期和运营期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轻微。
(3) 声环境影响:施工期对施工场界外100范围的居民点等声敏感点将产生较明显的噪声影响;运营期临路第一排声敏感建筑物受交通噪声的影响增加较为明显,但在采取设置隔声窗等降噪措施情况下,交通噪声对居民点等声敏感点影响能有效得到缓解。
(4) 生态环境影响:该工程对原路进行拓宽,所造成的土地占用和植被破坏仅限于局部小范围内,所涉及的5株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樟树(香樟)通过采取就近迁地移植措施加以易位保护。该工程建设对沿线生态环境影响不大,是可以接受的。
(5) 水土流失影响;水土流失主要在施工期产生,施工区土壤侵蚀强度较现状明显提高,需采取有效水土保持措施。
(6) 景观环境影响:施工期对闽江北港东岸景观环境造成暂时不良影响;运营期形成闽江北港东岸人文景观绿化带。
(7) 社会环境影响:该工程建成将提供便捷的交通运输条件,具有良好的区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征地、拆迁和施工可能对当地社会环境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社会环境影响总体效应是利显著大于弊。
(8)环境风险影响:施工期和营运期车辆存在运输危险品泄漏入江事故风险,必须搞好车辆运输事故风险防范体系和应急预案。
三、工程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要点
(1) 严格按照《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对不良环境影响采取有效的预防或减缓措施,对环境敏感目标采取避让或补偿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监理和监测。
(2) 依法征地,搞好移民安置和设施迁建,按国家政策规定标准,补偿足够的征地、拆迁、安置等费用,并及时支付到位,确保不降低移民原有生活水平。
(3) 对污废水和固体废物进行妥善处理处置。污废水禁止在闽江北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放。
(4) 施工期采取防止扬尘和沥青烟气污染措施。日洒水4~5次抑尘;沥青铺浇路面时,避开风向针对附近居民文教区等空气敏感点的时段。
(5) 选用低噪声和低振动施工设备,在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应禁止高噪声施工作业,距离声敏感建筑物小于50m时应限制所有类型的夜间施工作业。建议对道路两侧用地进行合理规划和布局,道路两侧150m范围内不得新建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声敏感建筑物,道路两侧50m范围内不安排新建住宅区。采取绿化降噪、利用商店和公共场所作临街建筑阻隔噪声、设置隔声屏障、低噪声路面等措施减少噪声对道路两侧敏感点的影响。
(6) 加强水土保持和生态防护,对珍贵树种采取就近迁地移植保护措施。工程完工后做好土地复垦、环境绿化、景观美化。
(7) 加强车辆运输管理,禁止鸣笛、超速、超载和违规载物。制定车辆运输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该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福州市城市路网规划、福州市生态功能区划和环境规划的要求。该工程建设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协调好工程建设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关系,做好征地拆迁、经济补偿和移民生活、生产安置的前提下,工程施工和运营对环境不利影响能降低到可接受程度,并可获得良好的区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该工程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五、公众索取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网址
福州市交通局:http://www.fzjt.gov.cn
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http://www.fj-epi.com
2、公众索取环境影响评价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即日起10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方式向评价单位及建设单位索取补充有关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甘洪路沿线民众、单位、团体以及对该工程关注的社会各界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对该工程选线、走向、布置和设计方案的看法和意愿;
您对该工程环境影响的看法和最关注的环境问题;
您对该工程环境保护措施的主张以及拆迁补偿、移民安置的意见;
您对该工程环境可行性的看法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⑤您对该工程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⑥您对该工程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以电话和书面形式向审批单位、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07202010730
九、公众联系单位和方式
建设单位:福州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91-88003005
传真:0591-88003122               电子邮箱:wjz1199@163.com
通讯地址:福州市金山大道552号(邮编350008
环评单位: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国环评证字第2202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91-87739516
传真:0591-87739252                 电子邮箱:pjs_gzcy@126.com
通讯地址:福州市北环中路茶园小区环北三村10号楼(邮编35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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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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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1 08:29 福州市甘洪路拓宽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